宝鸡:轻微交通事故实行简易程序处理
2008-8-17 来源: 互联网 【我来说两句】
交通事故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宝鸡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简单、轻微事故占80%以上,对这些事故简化处理程序,缩短处理时间,将极大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近日宝鸡实行简单、轻微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收到良好效果。
该规定适用于宝鸡区域内各类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在征得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车物损失额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由具有处理资质的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处理,车物损失额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由辖区事故处理岗位民警进行处理。为方便群众,且公开、公正、快速处置这类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还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案卷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系卡,里面含有事故法律程序案情说明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立案表等内容,在联系卡上还附有事故处理温馨提示说明。
该简易处理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可依据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进行赔偿评估。据支队事故科长韩撑美讲,实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从接警、处理现场,到确定当事人责任,损害赔偿调解,都可以当场完成,简化了各种繁杂手续,节省了当事人精力和时间,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工作压力。据悉,从8月11日全面实行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后,宝鸡市区金、渭两区交警大队已发送联系卡500多张,得到当事人支持。
(文/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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